关于做好14-15-2学期就业指导课教学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14-15-2)就业指导课的教学活动已正式开始,为保证就业指导课的教学质量,现将做好就业指导课教学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任课教师应围绕学校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大纲》(10学时),认真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备课、录入教学进度及开展教学。任课教师如需调课、停课,或更换教室,请严格按照学校教务的要求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2、请各学院在3月9日前将本院就业指导课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每人一份,请在教务网录入后直接打印)收齐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孙慧卿老师处。
3、本学期学校将对就业指导课进行检查评估。评估将结合以下三种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听课将从开课后第二周开始。
(1)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院长)对本院就业指导课任课教师的教学听课至少1次(听课时间自定),并填写听课评估表;
(2) 学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随机听课检查;
(3) 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网上测评;
(4) 所有听课评估表须在本课程结束后一周内集中送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4、为了充分利用学校就业指导课的网络资源,各任课教师可选择相关精品课程进行示范教学(限2学时之内),引导学生充分利用校内网络资源进行自主学习,以增强学生职前教育的主动性。
5、本课程为实践性较强的应用性课程,考核以“大作业”方式进行。就业中心将于本课程结束前将作业题目下发到各学院,各任课老师应及时向学院查询,并按照学校教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作业的批改,成绩上报和作业的妥善保存等工作。
6、结合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学校拟于4-5月在学生中进行“大学生简历制作大赛”,各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加强指导,并鼓励学生参与。
7、为鼓励各任课老师积极做好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将在下学期进行就业指导课“优秀授课教师”的评选,并给予适当奖励。
特此通知!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部(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5年3月2日